西藏藏医药大学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5年07月03日 09:21      点击:

学校各部门、附属医院:

现将《关于2025年度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中民医药会科〔2025〕61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科研人员积极准备,严格依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,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技术转移办,由技术转移办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,具体要点如下:

一、奖励类别与原则

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设科技进步奖(含科技创新、发掘传承、标准建设方向)和药物创新奖,坚持自愿申报、择优推荐原则。

二、核心时间要求

1.推荐奖项的主要论文、论著需202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;

2.科技进步奖(科技创新方向 )、药物创新奖等成果,整体技术应用完成时限为2025年1月1日前(国家/省部级计划立项项目以验收结题时间为准);

3.申报截止:2025年7月10日前报送材料至技术转移办。

三、材料报送与推荐流程

1.材料准备:经校学术委员会推荐后,按中国民族医药学会通知要求填写推荐书,备齐项目摘要、公示材料、查新报告、结题验收报告等附件(模板可从学会官网http://www.cmam.org.cn/下载,需签字盖章)。

2.报送要求:线上在学会申报系统填报,同步将书面材料(A4双面打印、胶装成册,附公章 )提交至技术转移办;技术转移办收齐材料后,组织学术委员会开展推荐工作。

四、禁止情形

存在危害国家安全、科研不端、失信惩戒期等情况的个人/组织,不得参与提名;项目不得重复推荐、材料不全或逾期不予受理。

请各部门、附属医院重视本次申报,按时提交材料。如有疑问,可联系技术转移办(联系人:扎西措姆,电话:18989993012,或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(李志慧,电话010-53383235、18510629179;邮箱zhleecindy@126.com)咨询。

附件:1、关于2025年度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
2、《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》填写说明及附件材料要求

3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(科技进步奖-科技创新方向)

4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(科技进步奖-发掘传承方向)

5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(科技进步奖-标准建设方向)

6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(药物创新奖)

7、书面材料报送清单

学校科研处技术转移办公室

2025年7月1日